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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有限准入”
发布日期:2011/1/26   |   阅读:2399

1月24日,《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终于出台。

“《准入条件》的出台,将推动多晶硅行业的发展。”25日,参与《准入条件》起草的中国电子材料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秘书长朱黎辉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他看来,最终确定的《准入条件》表明,政府已基本改变了对“多晶硅产能过剩”的看法。

此前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第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这份十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称,“多晶硅……属于高耗能和高污染产品……2008年我国多晶硅产能2万吨,产量4000吨左右,在建产能约8万吨,产能已明显过剩。”

之后,中国多晶硅产业颇受打击。朱黎辉称,38号文发布后,中国基本上停止了多晶硅项目的新建。

而对于1月24日发布的《准入条件》,朱黎辉评价说,“《准入条件》总体要求并不高,一定规模和技术的企业都能达到这个要求。”在他看来,现有的中国多晶硅生产企业基本都能达到《准入条件》的要求。

《准入条件》还称,“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核准。”

对此,朱黎辉认为,此次《准入条件》的发布,意味着中国多晶硅项目重开在即。“就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多晶硅仍需大量进口,比如,2010年的产量已由前两年的1万吨大幅提升至4万吨,但仍进口了4万吨。”

中国最大的多晶硅制造商保利协鑫旗下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准入标准》将规避“多晶硅项目无序上马、重复建设”的问题,市场预期的产能过剩现象将会被遏制,行业会更趋于有序发展,多晶硅市场价格也将在一定阶段内持续乐观。

吕锦标同时认为,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后,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会启动审批,预计在三部门完成对现有多晶硅企业的准入条件审查公示后就会实行。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郁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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